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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物业费收不齐欲撤

2008-11-3 12:09:59 来源: 南宁晚报 网友评论 0点击查看

  10月28日,金花茶花苑小区因为不能顺利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欲退出小区管理。前不久,三元安居小区捷丰物业也撤离小区。物管与业主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物业公司缘何纷纷撤出小区?记者走访部分小区后发现,小区存在物业费收费难问题,多是因为业主与物管之间存在沟通问题,以及开发商夹在中间,业主与物管也产生不少误会。

   

  众业主不交物管费

  物管公司打算撤走

   

  10月28日,只要出入金花茶花苑小区的业主,就会接到一张保安递过来的表决票。这张表决票是表决什么呢?原来,由于物业费收不齐,物业公司难以维持下去,不得不动了撤走的念头。此次向业主发放表决票,就是想让业主投票决定物业公司是否还应继续为小区服务下去。如有超过55%的业主同意,该公司将继续为小区服务;否则,该公司将于今年11月10日正式撤出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并不再垫支小区水电公摊等费用。

   

  小区物业为什么要撤出小区?从该小区物业公司副总经理何邕申及小区物业主任韩建休的口中,记者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去年6月份进驻金花茶花苑小区。今年7月份以前,物业管理费收取基本没什么问题,但7月份物业费收费标准提高后,当月及接下来的3个月物业费大部分都收不上来,84户业主平均只有20多户交,停车费也收不到以前的一半,维修基金更是寥寥无几。

   

  从7月份起,物业公司按月每平方米物业费提高0.1元,商铺提高0.05元,而停车费标准没提。但想不到,收上来的物业费还不到之前的一半,连支付保安、清洁工、电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都不够。

   

  除了该物管公司碰上收物业费难问题,邕城不少物管公司一样也遭遇此情况。

   

  物管催费五花八门

  业主应对各有其招

   

  物业管理公司追讨物业费手段五花八门,但业主也有他们的应对方式。

   

  在广园路一小区,物管催费用得最多的招数就是拉电闸。但这厢刚拉了闸,那厢就拿着电表,用螺丝刀等三下五除二自行打开了电闸。

   

  还有的物业公司采取不交物管费,选举业主委员会没有份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金花茶花苑物业公司———南宁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很头痛。“我们小区有两户业主一直没交过物业费。每次一回来,他们就拐着弯走,见面也不打招呼。上前跟他们做工作,他们也不理睬。”小区物业主任韩建休说。不得已,他们每个月都要往这些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大门上贴催费通知。有时上门催交物业费,但业主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比如什么时候解决渗水的问题,他们才交;甚至吃闭门羹,业主打开门一看是物业的,马上将门“咣”地一声关上,让人好不尴尬。

   

  房屋问题纠缠不清

  业主物管产生误会

   

  记者发现,南宁市部分小区存在物业费收费难问题,多是因为业主与物管之间存在沟通问题,以及开发商夹在中间,业主与物管也产生不少误会;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及车库出租等问题,也是让业主与物管公司纠缠不清而表现在物业费难收的问题上。

   

  南宁市崇泰物业公司副总何邕申说,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物业管理取得的成效和业主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相当一部分业主把许多不是物业服务工作造成的问题都摊到物业公司身上,甚至以不解决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让他们感到很为难。

   

  金花茶花苑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主要由公共维修基金及车库出租等原因造成。由于该小区近20户的排污管漏水造成天顶、墙面发霉、渗水等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多次交涉都未有答复。其实,物业公司本来的想法是,业主出一部分,向开发商争取一部分,物业再筹一部分来维修,但直到现在,只有少数业主交了维修基金,大部分业主没交,而开发商也一直不同意出这部分钱。因此,为了能筹到更多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将作为物业用房的车库出租,用每月300元的租金,及从停车费中提取的300元作为维修基金,但很多业主并不理解他们的做法。

   

  小区管理井井有条

  业主物业多些沟通

   

  记者在走访南宁市部分小区时发现,大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其实都希望小区的管理井井有条。家住广园路青年·国际小区的韦女士就称,她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对物业的管理有些不满。

   

  对于物管费用难收的问题,怡缘居物管的农姓工作人员说,由于物业管理费用难收,导致物业管理难以维续,雇用保安、物管人员都比较艰难。其实物管为业主服务,而业主是物管的命脉,业主和物管双方只有相互理解、和谐相处,才不成为对立的矛盾双方。

   

  南宁市崇泰物业公司副总何邕申也说,物业公司都希望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也在努力这么做着。如果业主与物业两方能更充分沟通,多些理解,物业公司就不会走到不得不撤走这一步。 (记者 周丽群 罗伟荣)
 

(编辑:何昕 )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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