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远古城
1、元代撞军 屯田蓄势
大元铁骑统一天下之战中,曾在广西静江府(今桂林市)、邕州(今南宁市)等地,遭遇宋政府正规军和壮族先民组成的撞军顽强抵抗。同时,不易征服的安南也是元政府的心腹大患。为此,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六年(即1279年,然而其后元顺帝的至元年号与此年号居然一模一样)设立邕州路兼左右两江溪洞镇抚司,采取和宋政府同样的方式,以正规军和土兵(乡兵)共同戍守南疆。曾于清康熙年间参与《大清一统志》编修的江苏史学家、地理学家顾祖禹,在其历史地理巨著《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一十·广西五·南宁府”中记载:“南宁府……府内抚溪峒,《志》云:府境有三十六峒,错壤而居,外控蛮荒,实南服噤喉重地……恒以重兵戍守。元亦置重镇于此以镇压安南。元至元十六年,邕州路兼左右两江溪洞镇抚司。元贞初,以静江都元帅府分司邕州。近代用兵田州及经略安南,皆建节于此。盖地居冲要,势所必争也。”
元代史籍存世无几,故而有关广西土兵的记载亦不多。不过,史学界某些专家对此所发的奇谈怪论,却不能以“元代史籍少”为借口,更似读史不精的结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石昌渝在2007年12月《中华读书报》上宣称“元代兵制中无土兵”,这样的说法不知出于何典,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明中书左丞相李善长监修、江南儒学提举宋濂等主修的《元史》“卷九十八·志第四十六·兵一”中,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元之有国,肇基朔漠。虽其兵制简略,然自太祖、太宗,灭夏剪金,霆轰风飞,奄有中土,兵力可谓雄劲者矣……又有辽东之纠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之寸白军,福建之畲军,则皆不出戍他方者,盖乡兵也。”
其时广西不但有壮族先民组成的土兵,而且仍然延续了宋代惯用的撞军(撞兵)名号。再看《元史》“卷一百·志第四十八·兵三·屯田”的记载:“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撞兵屯田:成宗大德二年,黄圣许叛,逃之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部民有吕瑛者,言募牧兰(东兰?)等处及融庆溪洞徭、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十年,平大任洞贼黄德宁等,以其地所遗田土,续置藤州屯田。为户上浪屯一千二百八十二户,忠州屯六百一十四户,那扶屯一千九户,雷留屯一百八十七户,水口屯一千五百九十九户。续增藤州屯,二百八顷一十九亩。”屯田军遂遍布广西各地。元代屯田的方式,除了军屯还有民屯。民屯,即组织民户进行屯种,其组织形式也带有浓厚军事性质,生产资料如土地、牛、种、农具等由官方供给,其组织形式带有浓厚的军事性质。从事屯田者另立户籍,称为“屯田户”。
由于古代广西地区少数民族种族繁杂、人口较多、分布较广,人口迁移不易,但元政府因政治需要,强行进行军事迁移,让土兵和农民异地屯田,引发了新的地域族群矛盾。加之元政府将其治下之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等,实行种族歧视政策———最占优越地位的是蒙古人,次为色目人,再次为汉人,最后为南人(南宋遗民),“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备受剥削和压迫的广西少数民族因此常常发动起义,以流动作战的方式对抗元政府的暴政,其波及区域之广、战斗力之强,亦令元政府官僚阶级大感头痛。元代广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涌现了唐大二、蒋仁五、吴法受、潘宝、黄圣许(亦作黄胜许)等少数民族农民起义军首领,其英雄事迹至今仍在民间流传。

《嘉靖南宁府志》内页
2、朝廷重用 狼兵出山
广西壮族先民组成的军队,到了明代盛极一时,史称狼兵(俍兵)。明政府多次征用狼兵平叛、御倭,屡有奇功。
在吸取了元政府垮台的教训之后,明代皇帝均意识到种族歧视、军事压迫并非上策,故而采取了“以夏变夷”的策略。即通过封建教化的方式来进行民族同化,减少民族矛盾;同时“以夷制夷”,扶植当地豪酋,平靖地方,巩固封建统治。早在正统二年(1437年),明英宗朱祁镇就已起用以武勇闻名的广西狼兵维持地方秩序。明内阁首辅杨士奇等纂修的《明实录·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五”记载:“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一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乞如所言,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这是《明实录》中首次出现狼兵的记载。同样记载,亦见于清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张廷玉等主持纂修的《明史》“卷三百十七·列传第二百五·广西土司一”。到了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政府还调集广西狼兵转战广东,镇压黄萧养起义军,多有获得赐地“俍田”、从此在高州(今广东高州市)安家落户而不回者,又称作“耕兵”。广东各地方志所记录的明、清战争,多有“狼猺兵”或“狼兵”记载。
为了笼络人心,明政府还对管辖狼兵的一些广西土司赐予汉姓 ,以表现朝廷对其器重。这种招抚策略看似施恩于少数民族,其实却暴露了明代统治者骨子里高人一等的落后封建意识。尽管广西土司自有祖祀,打心眼里不愿接受这种“荣誉”,但皇上“赐”的,敢不要吗?只能边“谢主隆恩”边在心中开骂。翻看关于明代的史籍,明代统治者狭隘的民族歧视思想处处可见,狼兵尽管忠心报国,但明代统治者始终只是将他们视为讨伐异己的利器,蔑为“化外之蛮夷”。总制两广、江西、湖广军事,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守仁,就曾调度狼兵镇压广西少数民族农民起义。最初,由于广西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少数民族农民起义军以山为垒,凭山对峙,和明政府正规军在山中捉迷藏,每次起义都长期难以平定,朝廷耗费了大量资财、兵力。而狼兵熟悉地形,亦通风俗民情,既降低了军事“成本”,又易获战果,明政府当然乐于大量征调。明南宁知府方瑜纂修的《嘉靖南宁府志》“卷九·经略志”记载:“俍兵亦傜僮也。傜僮所在为贼,而俍兵死不敢为贼者,非俍兵之顺,而傜僮之逆,其所措置之势则然也。”傜僮容易成为“贼”,归顺朝廷、充当狼兵后,就“老实”了———如此陋见,可为一哂。
广西何地“盛产”狼兵?《明史》“卷九十一·志第六十七·兵三·边防海防”记载:“太祖定江东,循元制,立管领民兵万户府。后从山西行都司言,听边民自备军械,团结防边……乡兵者,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宣力最多。”照此记载,好像广西只有四地出狼兵,但再查其他史料,才发现明代广西各地狼兵众多!除了东兰、那地、南丹、归顺以及上文提及的南宁、融水、庆远、田州外,桂林、柳州、泗城、宜州、武靖州等地均有狼兵可供朝廷征调。其中,田州(今百色市田阳县)、泗城(今百色市凌云县)最受重视,清康熙年间桂林府通判汪森的广西百科全书式私人笔记《粤西丛载》“卷二十四”称:“诸土司惟田州、泗城最强,南丹次之。田州临大江,地势平衍,沃野方数百里,精兵万人,一呼即应。泗城方千余里,兵倍田州。”

袁崇焕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