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 > IT家电 > IT动态 > 正文

网络视频监管领域存在死角

2008-11-17 18:10:45 来源: 人民网 网友评论 0点击查看

  广电总局和原信产部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实施已近一年,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发布的《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实施近3年,笔者近日发现法规并未得到落实,网络视频监管领域存在死角,无照、盗版影视提供企业成了“英雄”。

  11月10日,上海,缺乏资质、多次盗版被处罚的上海宽娱数码科技公司(所属“英雄宽频”网)至今屹立不倒。

  9月,中国网吧行业影视版权状况调查展开,笔者跟随调查组赴上海进行调查时发现,2001年开始市场化运作的上海宽娱数码科技公司,在公司网站上自称“国内首家高清宽频网络影视提供商”,但至今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根据来自版权部门与法院的消息,2007年,上海宽娱数码(英雄宽频)因盗版问题遭上海版权局处罚。2008年,上海宽娱数码及其用户网吧再因盗版问题,被上海市二中院判赔。

  但是缺乏必要资质、多次被处罚的上海宽娱数码科技公司,仍然在上海大力开展业务,甚至在上海1300家网吧中抢占了重要市场。一位网吧业主说:“英雄宽频真胆大,没有1分钱购买版权,甚至国内没有引进的美国电影、电视剧,国内最新大片都敢往上搞,还声称对所提供影视内容在其产品平台上使用引致的版权问题负全责。”

  为何无照、盗版影视提供商能成为市场英雄?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实施近一年来,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发布的《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实施近3年来,目前通过在线播放的视频网站,经过治理已经基本符合了《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但是“英雄宽频”这样的向网吧等特定场所和人群进行互联网节目传播服务的企业,还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出现死角,无照、盗版企业纵横市场,亟待文化、广电等网吧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切实加强管理。

编辑:王煜霞    作者:佚名 文章结束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版权声明  |  编辑部信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3077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3813212
南宁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