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自2008年12月起3个多月内,山西将在依法保护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
据介绍,此次“严打”的内容包括: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 设立的各类假新闻派出机构和假新闻机构将被依法取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将被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持假证件、冒充记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拉取赞助、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
活动期间,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重新审核记者站,在规范记者站内部管理和采访活动的同时,对违规违纪者进行撤销。此外,要求新闻单位强化队伍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执行采编与经营分离等相关规定。
此外,此次“严打”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专项治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公开征订发行、刊登广告、收费或变相收费;禁止擅自超越出版范围、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禁止与外单位以“协办”“联办”名义合作出版;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核准项目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将予以严查直至撤销准印证;有关部门将向社会公开及时被撤销的违规违纪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单。(记者 邹伟 刘翔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