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提速后,隆安县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工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工改任务推进步骤,认真组织开展职责内的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阶段,明确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工作推进。将分类审批时限控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要求范围内,并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协调各环节所涉及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按照“一窗受理”工作要求,重新规划窗口布局,按照四个审批阶段,设置受理窗口,协调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局进驻,分别受理不同阶段业务,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和流程图,规范综合受理工作程序,努力做到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的“一站式”服务目标,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落实4个阶段“一张表”工作要求,大幅度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取消了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此举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在减少办证准备时间的同时提高办理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广泛欢迎。
四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统一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内部审批结果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另外提供。
五是积极推行审批信用承诺制,重点是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资金到位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等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在企业签订承诺后,进一步强调履行承诺的重要性,对违反承诺的,将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记录审批信用实行联合惩戒。
下一步,隆安县住建局将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推进改革协调机制,积极运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入推进隆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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