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 租赁公租房可在线提取公积金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 通讯员 李异峰)12月6日起,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效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自开通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以下简称“公租房在线提取”)。

公租房在线提取是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租赁南宁市公租房,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搜索“南宁公积金”)、支付宝App(搜索“南宁公积金”)等渠道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零材料”自助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

该如何办理?通知指出,缴存人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时需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向相关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租房租赁等部门或机构核查、调取办理该业务所涉及的名下房产、婚姻及租赁公租房信息,符合条件的,即可在线办理提取。

因相关部门反馈的房产、婚姻、租赁公租房等信息缺漏或无法匹配等原因,暂时无法通过系统核验的,职工应携带提取材料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柜面办理。

在线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的,提取条件、额度、时限等仍需符合《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缴存人在业务办理中如遇到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的,可拨打0771-12329或0771-12345。

(作者:凌剑伊 李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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