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这是中央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发布消息,将推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四项政策措施来具体落实相关要求。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以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的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经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收购对象看,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同时,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面积标准。
从收购主体看,被选定的地方国企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
从收购用途看,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配售或者租赁。
专家: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助力盘活存量
关于新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3000亿元,专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再贷款工具最大的亮点是盘活存量,也是对地方政府化解存量房风险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郑州、南京、珠海等地国企已先行先试通过直接收购、以旧换新等方式参与到消化存量房的过程中。本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的再贷款工具,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房用于保障房,有利于盘活存量、化解风险。
董希淼表示,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商品房市场“去库存”。同时,通过盘活存量,有助于缓解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供给多、保障性住房供给少的结构性矛盾,更好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专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新设立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也有利于促进保交房,提振市场信心。
董希淼具体分析表示,房地产企业出售商品住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履行保交房责任。房企回笼资金能力增强后,也有利于让更多项目满足前期已出台的保交房专项借款、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也就是“白名单”的条件,形成良性循环,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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