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信群转发《通报》
“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4月15日
(特殊情况除外)
在广西境内祭拜烈士的车辆
一律免收过路费”
经核实
此消息为假消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取消已连续实行10年的清明期间边境烈士祭扫人员享受境内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请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广而告之,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
也就是说
目前已无祭扫烈士
免收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政策
请前往广西、云南境内祭扫烈士的
各位网友知悉
切勿轻信谣言
来源:“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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