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积极打造“幸福河湖” 已建成27个幸福河湖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 通讯员 卢明发 覃玉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六年来,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高位推动、攻坚克难,四级河湖长牵头履职尽责,全市各地坚持系统流域治水、依法治水、水岸同治,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不断改善和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市河长制办公室李洁科长介绍,2021年南宁市的那考河、邕江(老口航运枢纽—邕江水利枢纽)、南湖、凤凰塘水库等16条(段、个)河湖(库)入选广西第一批、第二幸福河湖名录,2022年底又新增那平江(蓉茉社区段)、八尺江(八尺江大桥段)、东敢水库等11条(段、个)河湖(库)入广西幸福河湖名录,已建成27条(段、个)幸福河湖,不断提升邕城水生态环境。

南宁市那考河一角。

河湖长做表率  统筹治水格局

河湖长制推行六年来,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以“打造幸福河湖”为己任,系统流域治水、依法管水、创新护水,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2022年全市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持续实现“Ⅱ类水入境,Ⅱ类水出境”;全市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均100%,生态良好、水清岸绿鱼翔鸟飞、市民游客流连忘返的江河湖泊成为造福邕城百姓的幸福河、健康河。

河湖长制建立时,南宁市强化顶层设计,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市第一总河湖长、市总河湖长,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市级河湖长,县、乡两级参照市级模式逐级落实同级河湖长,并将责任链延伸至村级。河湖长发挥头雁作用,做表率,高位推动、靠前指挥,直击河湖管护难题,持续攻坚水污染问题和河湖突出问题,在有名有实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提档升级,河湖治理全面见效。2022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强调,全市要强化水环境整治,以“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为主线,加强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防范水污染风险,逐步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要狠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南宁市各级河湖长把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限时销号,落实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河湖长、河长+检察长、民间河长多“长”携手,巡河问效,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和南宁市暗访督察、媒体曝光、南宁市河长制监督平台受理督办、人大监督、考核巡视等招招奏效。各级各部门依托河湖长制平台,以“有实”之行动,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52条河流、市级领导担任湖长的6个湖泊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全部由政府领导担任。全市坚持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市委、市政府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坚持每年开展高规格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和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对12个县(市、区)全覆盖暗访,市、县两级河湖长联动作战,推动工作的落实。仅2022年,全市河长2901名河长、38名湖长巡河督导全年巡查12.52万人次,督查检查50次,发布南宁市第2号总河长令,切实履行巡河、管河、护河职责,及时清理河湖岸线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有效削减面源污染,扎实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重拳治理  多措齐施保护水环境

南宁市把河湖“清四乱”作为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的有效举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组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巡河、重大河湖“四乱”问题帮扶指导,不断强化上下联动共治共管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南宁市河长办、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到横州市新福镇新福新城、横州镇清江村、南乡镇红宜村有关侵占河道违章建筑、违规采砂影响河堤安全、违规堆放河砂等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2022年全面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累计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102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5个,为全市江河防汛保安起到重要作用。

南宁市注重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南宁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肖光忠介绍:“2022年南宁市完成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49个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对全市380个集中式水源地开展“全覆盖”整治。截至2022年11月30日,针对“千吨万人”水源地87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另外,南宁市以“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为主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执法。2022年,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河流岸线474公里,现场排查登记并溯源排污口1676个,全年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达标率100%。   

南宁市持续强化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地下管网”大会战。根据自治区建设计划安排,全市计划建设地下管网里程724公里。截至2022年11月30日,累计建设里程882.84公里(含工业园区地下管网),完成率121.94%。其中:污水完成建设公里数117.3公里,雨水管网建设公里数71.6公里。同时依托河湖“清四乱”、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结合PPP项目在保证河道行洪的前提下,采用河道整治、污水截流、水质改善、生态构建等工程措施,完成心圩江、朝阳溪、竹排江、水塘江等河段共20.8公里“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示范河段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幸福河湖,不断增进首府人民福祉。

完善创新河湖管护机制  打造“邕式”治水标杆

2022年,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南宁市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乡镇(街道)、标准化管理村标杆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河湖长制制度效能。为做好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制定印发《南宁市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流域全要素水环境保护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完成市领导担任河湖长的21条河流和6个湖泊的“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对标对表完成西江、郁江“一河一策”问题整治。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综合实施水生态流量保障、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全市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100%。

南宁市注重加强涉水法治建设,持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控能效。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南宁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现入河排口、城镇排水管理法治化、专业化;2022年7月,顺利完成《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强化涉河涉湖管控法制保障支撑。另外,南宁市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设立了邕江源·三江口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中心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邕江源·三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推动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下一步,南宁市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抓好动态治理、系统治理、精细治理,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重要河湖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建设秀美乡村,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卢超

(作者:罗宁 卢明发 覃玉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友情链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33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2017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署)网出证(桂)字第02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桂)字第0230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253

桂ICP备11003557 南宁新闻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771—5530647 邮箱:mail@nn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