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兴宁区榜上有名!广西7个县(市、区)被评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广西7个县(市、区)入选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

上林县

柳州市柳江区

阳朔县

蒙山县

贵港市覃塘区

金秀瑶族自治县

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

通知指出,各创建单位要加强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创建方案

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可登录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查看),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优化创建目标,细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修改完善后的创建工作方案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部,并同步上传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

二、扎实推进创建

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围绕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路衍经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不同地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三、做好评估验收

2023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创建单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请各创建单位对照《办法》和《通知》要求,落实创建工作方案目标,完成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好迎接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和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四、加强督促指导

相关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和培育引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创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

(作者:南宁兴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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