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午12时35分,聊城临清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则“看看视频里这是谁家的孩子啊?刚从郭庄闸捞上来,大家转发一下!”的消息在我市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该消息明确了具体落水位置,并附有一段时长为11秒的现场视频。发现该情况后,临清警方立即指令属地派出所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多方查找未发现落水儿童。经核实,当日临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未接到此类报警,消息中描述的位置也未发生此类事件,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未接诊溺水儿童,该信息确认为虚假信息。
警方通过多方努力,确认该溺水事件发生在外地,外地警方证实该溺水儿童获救后已无生命危险。当日下午14时30分,临清网警找到该谣言最早发布者张某某。经查,张某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儿童溺水视频信息,其没有核实事情真伪,自认为是临清发生的事,便将该消息加工后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和微信群,后被其他网友转发,并引发部分热心市民赶赴“事发”地点帮忙搜救。
经警方批评教育,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表示后悔。临清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山东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看到此类信息时,一定要先核实信息的真伪,不要盲目转发,可以向警方求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添枝加叶、移花接木、杜撰改编”,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造成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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