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宣讲 ——“百名专家在行动”

  • 2023-02-28 2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决定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宣讲——广西“百名专家在行动”活动。2月28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新竹社区举行。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胡晶波,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范晓敏出席活动,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朱玉红主持活动。“桂姐姐”法律宣讲员、社会组织、妇联干部、社区居民以及律师、心理专家、媒体记者、社区干部等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宣讲——广西“百名专家在行动”,由各级司法局、妇联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心理专家、社区干部、妇联干部等“桂姐姐”法律宣讲员走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易安点、进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讲活动,旨在让法律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帮助广大妇女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法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胡晶波宣布大宣讲启动

启动仪式上,胡晶波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宣讲——广西“百名专家在行动”启动。

▲张军讲话

张军在讲话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 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障妇女权益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的法律规范的必然要求,更好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对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他提出希望,“桂姐姐”法律宣讲员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特长,做好法律的宣讲和维权服务,为广西“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作出应有贡献。

▲范晓敏致辞

范晓敏在致辞中表示,要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的切实实施。

▲参加活动的领导向“桂姐姐”法律宣讲员代表颁发聘书

与会领导向来自不同领域的“桂姐姐”法律宣讲员代表颁发聘书。“桂姐姐”法律宣讲员代表、全国优秀法官、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副院长蓝彬在发言中表示,一定发挥好自身优势,积极做好法律宣讲和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随后,蒋三努律师现场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日,南宁、柳州、贵港市妇联分别组织专家走进南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园、贵港市平南镇第四初级中学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把法律送进机关、送进企业、送进校园。14个市从即日起将组织“桂姐姐”法律宣讲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预计年内全区开展普法活动近万场。

▲胡晶波(中)向群众分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参加活动的领导了解社会组织工作情况

▲蒋三努律师为群众现场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活动现场,自治区妇联、司法厅和11家社会组织的律师、心理专家、社工等组织开展了有奖问答、法律咨询等维权服务活动。

▲维权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各市在行动

▲南宁市妇联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进机关普法宣讲活动

▲柳州市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

▲贵港市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进学校暨第50期“巾帼学法·万益讲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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