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妇字〔2023〕9号)。我市3名个人和7个集体受到表彰。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邓颖超纪念馆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宁东收费站
全国巾帼文明岗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横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南宁海事局政务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清保队中华班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陈子丽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公安分局副政委、纪委书记
李 荣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医疗中心主任
莫永芸
南宁市绿城南方职业培训学校家政培训师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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