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先锋——陈莹

  • 2023-03-07 23:31

陈莹,女,中共党员,现任南宁市兴宁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统筹兴宁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工作。在兴宁区8年工作期间,全力推进兴宁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以改革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因工作表现优异,获评为2021年度兴宁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创新发展先锋”。

脚踏实地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担负着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任,在工作中,她思路清晰,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推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她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因而获评为2019年度事业单位嘉奖人员、2020年度事业单位记功人员。针对兴宁区现有耕地面积小而分散,碎片化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敢试敢为,起草《兴宁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2022—2024年)(试行)》,在全市率先推出农村土地预流转机制。自方案实施以来,推动兴宁区成功流转土地2073.73亩,盘活了农村“沉睡”土地资源,促进村集体和农民持续增收。

以改革之力践行为民初心。牢记初心使命,以扎实有力的改革举措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针对妇女同胞反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难的问题,陈莹同志深入村屯一线,及时掌握基层情况,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赢得了主动权。针对这类矛盾纠纷,陈莹同志结合实际探索推出兴宁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处实施办法,规范化专业化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问题,为农村社会稳定安定打下坚实基础。自办法实施以来,兴宁区运用该模式受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矛盾纠纷调解申请962人,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92份,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善于总结积极为兴宁“发声”。好学善学,通过不断学习理论知识,丰富自身的实践经验。经过多年的换岗学习,陈莹同志对农业农村改革的认识越来越系统、全面、深刻。在持之以恒的学习中不断成长,逐渐做到独当一面。她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提炼,以“做到位、做扎实、做出彩”为目标,积极传播兴宁声音,把兴宁区“三农”及乡村振兴工作经验总结推广至更大的平台。2022年以来,撰写的90多条新闻信息刊登在中国农民合作社、学习强国APP、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日报、南宁日报等媒体,用实际行动争做南宁市兴宁区农业系统“笔杆子”、“宣传员”,努力为南宁市兴宁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座右铭:

工作中转变思维、专注细节,也是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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