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召开2022年度各党(工)委书记和有关党组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

3月17日上午,兴宁区在城区机关会议中心礼堂召开2022年度各党(工)委书记和有关党组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区委书记高鑫主持会议,逐一进行点评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朝阳街道、民生街道、兴东街道、城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9个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依次作现场述责述廉,城区发科局、经信局等10个部门党工委(党组)进行书面述责述廉。会议对“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政治体检”和“集中会诊”,既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经验、毫不回避地亮出存在问题,又深刻剖析根源症结,定好整改基调,明确努力方向。

高鑫充分肯定了2022年城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要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要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党委(党组)书记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持续构建兴宁特色大监督格局,持续深化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优势互补的“1+9”大监督格局。

高鑫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要坚持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要坚持率先垂范,加强自我监督,带头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带头发挥“头雁效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带好头、作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林涛、黄飞宇、余雄杰、陈铭建、黄庆功等出席会议。

来源:兴宁区纪委监委

记者:张文凯

通讯员:武倩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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