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南宁这些区域严禁用火

又到一年一度清明时节。4月4日晚,南宁市林业局发布通知。通知称,南宁市将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及时发布禁火令,原则上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严禁一切用火。

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为贯彻全国、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广西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确保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灭火态势平稳,严格贯彻落实4月3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南宁市按照“全领域、全覆盖”要求,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压实“林长负总责+网格责任人包保督导+网格员巡防管护”责任。同时严格按照十条措施和十三条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通知指出,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重点时段、高火险时段,要继续保证乡镇一半以上干部、村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干部、全部护林员和巡逻员进山入林管护。及时发布禁火令,原则上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严禁一切用火。

根据相关要求,将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森林防火明察暗访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值班值守。热点核查,每日报告制度报送南宁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承担森林防灭火职责任务的人员进入联动值班值守备战状态,电话24小时畅通,具体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指挥员、业务人员实行24小时轮换值班、带班,进入临战状态。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凌剑伊 通讯员 梁惠萍

(作者:凌剑伊 梁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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