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周小燕)6月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带队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以汇报会、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冯学军出席汇报会。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法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等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湿地保护执法司法情况;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落实等情况;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修复情况;湿地规划、调查评价和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预警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自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等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汇报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南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对我市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冯学军表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力度,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移动环保监督平台建设,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副市长刘宗晓出席汇报会。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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