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募第二批南宁市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团成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工作要求,强化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居民金融素养,2021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组建了第一批南宁市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团,走进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讲活动,深受市民欢迎。为进一步巩固扩大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社会基础,壮大宣讲员队伍,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高发态势,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批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团成员,欢迎有志者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乐于奉献、富有社会责任感,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热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能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宣讲工作。

(三)遵纪守法,未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曾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行业纪律处分。

二、招募对象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各报送1-2名负责处非工作的业务负责人;

(二)注册地址在南宁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行业专家;

(三)社区网格员;

(四)其他热心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市民。各县(区)、开发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公告组建各自县(区)、开发区的宣讲团。

三、宣讲团职责

(一)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讲专场报告会、专题讲座,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培训宣讲授课,充实基层宣讲力量。

(二)参与编写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读物,通过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和新媒体以案说法活动等方式,提升群众金融素养。

(三)通过及时发表原创文章、视频等,阐释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新规定。

(四)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工作,最大限度扩大宣讲覆盖面,提升宣讲实效。

四、相关待遇市处非办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聘用为市级防范金融风险宣讲专家,颁发聘书并授予相应称号。

(一)讲课费补助。对于受邀参加培训的讲师,按照邀请单位财务制度给予讲课费补助。

(二)公开表扬。宣讲工作为公益工作,对宣讲工作开展有力、防风险作用发挥明显的宣讲团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市处非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表扬。

五、报名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填写《南宁市防范金融风险宣讲专家报名推荐表》,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方式:5705352,邮箱:nnjrwdk@163.com。

南宁市非法集资行政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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