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韦静)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4亿元,支持全区14个地市共3946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中危房改造3840户,抗震改造106户。

根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科学合理分配补助资金,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并落实国家对于脱贫县倾斜支持的有关政策。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市县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实行公示公告制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


(作者: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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