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思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9月27日,记者在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不断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9月27日,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 黄思宁 摄
聚焦“五大环境”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今年以来,广西围绕更快速度、更低成本、更优服务、更全保障、更亲关系“五个更”目标,聚焦优化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五大环境”,对标先进、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合力攻坚,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实现新提升。在全区集中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聚焦“三升两去三消减”目标,开展“八大调研服务”,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全覆盖,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得到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点赞。
便民助企政务环境巩固提升。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超99%。超过6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累计为全区群众和企业减免了超过29万份纸质材料。纳税服务持续便民利企,开展“一键获知涉税风险与提示提醒”,实现了“提示提醒—办理指引—便捷办理”的集成式服务,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区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同比增长11.25%。
要素环境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从今年6月1日起,广西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按容量电价方式计算基本电价,两部制各电压等级降幅每千瓦时在0.0121元至0.119元之间,暂停尖峰电价、优化峰平谷时段,节约大工业用电成本34亿元。增配2.2亿立方米天然气,部分市、县联动下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0.5元左右。1—8月,累计投放“桂惠贷”1944.51亿元,惠及市场主体约10.59万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2%,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33.89亿元。截至8月末广西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速排全国第6位、西部第2位。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在解决商业纠纷方面,通过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截至目前一审审结涉企民商事纠纷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62天,平均执行天数为42天,同比分别压缩25天、11天。深化府院联动,推动企业破产处置进入快车道。
促进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破壁”专项行动、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完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线上交易与线下办理“双轨制”等问题。
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优化。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截至目前已累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473家;常态化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征集和企业技术需求摸排,持续向各类企业精准推送技术,1—8月技术合同成交额397.99亿元。
出台“17条”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占广西经营主体总量的71%,强化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帮扶,对于优化广西营商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具有重要作用。8月20日,《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实施,给予个体工商户实实在在的帮扶,包括税费减免、提供低廉租金或免费经营场所、拓宽融资渠道、拓展创业就业、落实社会保障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在便利市场准入条件方面,提出依托“政银合作”网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试点改革。
在解决经营场所问题方面,可依据相关规定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
在提升融资便利度方面,给予个体工商户“桂惠贷”优惠贷款,对个体工商户“桂惠贷”贴息比例较相关普惠产品标准提高0.5个百分点;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对个体工商户的年化综合担保费率降至0.8%(含)以下;开展个体工商户主题银行服务,精准匹配金融需求。
在降费减负方面,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所属单位按权限对个体工商户减收20%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费用。
在解决用工和就业难方面,对于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一次性补贴5000元;鼓励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按有关政策发放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在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方面,对符合条件并完成“个转企”的经营主体,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方面,探索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帮扶。
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方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完善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实行“掌上报”。
在保护合法权益方面,构建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形成从问题受理到跟踪解决的管理闭环,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的“急难愁盼”。
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
8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依托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区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提升社会监督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生机活力。
相关机制可归纳为“126”:“1”就是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2”就是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和线上线下联动体系,“6”就是健全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通过便利反映问题,提升工作实效,强化成果运用,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营造公平、便利、优质、亲清的营商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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