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若干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出台若干措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人才贯通、实施高技能人才领军培育计划等,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广西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发展通道、实施专项计划、强化激励保障、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出台多项举措。

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方面,《措施》提出要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完善办学设施设备。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建立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等举措。

《措施》鼓励企业打破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鼓励企业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设立相关津贴。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制度,推行“技师十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同等待遇。

同时,《措施》提出,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承担科研项目、重大人才项目;允许公办职业学校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制等特殊工资制度。实施数字技能骨干人才计划,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在竞赛中增设数字技能类赛项。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培育机制,开发乡村特色技能项目,制定评价标准,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梯次培养乡村工匠等举措。

此外,《措施》明确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对通过评选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15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工勤岗位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高技能领军人才配偶、子女未就业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暂时无法就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倍发放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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