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制定出台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办法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 为加快建成中国—东盟(南宁)卫生人才高地,加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出台《南宁市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2023—2025年)》(以下简称《办法》),拟以各种优渥待遇和激励政策,引进上百名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工作。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南宁市立足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相关机关、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办法》围绕南宁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按需引进,择优录用”的原则,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给予支持、鼓励与引导,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留才爱才的干事氛围。
突出能力和实绩导向。由公立医院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学历、服务时间、年龄、职称、科研水平等不同条件,一次性给予个人最高200万元的人才引进费支持,人才引进费实行单独核定(不含薪酬、安家费等其他人才待遇);特殊人才引进费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审议;给予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团队50万元专项资助。
重视人才激励与奖励。《办法》明确支持创新科研发展。一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二是支持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建设,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50万元经费资助;三是支持博士后基地及工作站建设,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资金;四是支持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给予最高80万元经费资助;五是支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给予每次最高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六是在引进人才获人才奖项时,最高按1:2给予税前一次性奖励。
《办法》中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市卫健委所属的公立医院全职引进临床医学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口腔类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团队不限于全职引进方式。
发展之道,重在人才。制定出台《办法》是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化医疗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需求。下一步,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引才专项行动,充分集聚人才优势,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苏玉璐)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33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2017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署)网出证(桂)字第02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桂)字第0230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253
桂ICP备11003557 南宁新闻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771—5530647 邮箱:mail@nnnews.net
登录
还没账号?立即注册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