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知识宣传;负责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咨询和资料入库工作;负责初配成功后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再动员直至造血干细胞采集完成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以及造血干细胞的运送、交接工作;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咨询和志愿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市红十字会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文末附件)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93.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87.68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6.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3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87.68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93.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87.68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6.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2.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宣传工作经费等项目,较2021年决算数77.40万元增加4.61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6.2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1年决算数5.57万元增加0.68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5.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1年决算数4.71万元增加0.76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1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87.68万元,增加6.05万元,增长6.90%。其中:基本支出86.76万元,项目支出6.97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58万元,支出决算为7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控制项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统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定额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4%,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其中:基本工资17.17万元,津贴补贴1.90万元,奖金0.15万元,绩效工资3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住房公积金5.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其中:办公费2.00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0.88万元,工会经费1.12万元,福利费0.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6)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段落无表述。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段落无表述。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2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74%。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5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和明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加强;二是部门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预算绩效问责和激励制度还没完全建立绩效评价对于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收入来源,预算收支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努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二是实施以绩效导向的全面预算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完善、切合实际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强化对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资金使用实施考核、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反映各部门、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造干外聘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7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按年度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制文字表述不够细致,指标设置不够明确;二是由于预算额度上限问题,产出指标将面临不断缩减的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部门专项预算,提高分项预算的细化程度;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型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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