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南京赵女士应聘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在薪水方面,公司“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轩然大波,该公司辖区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涉事公司最终没有以人民币形式给劳动者发工资,当事人可进行投诉和举报。
在职场中,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付出劳动,获得报酬,合理合法。然而,南京赵女士应聘的这家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却采取不发工资发积分的方式,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认知,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该公司积分规定,如果公司不能实现年度盈利、不能融资到位,员工都将最终拿不到现金,此举无疑涉嫌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并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者未支付劳动报酬。面对不发工资发积分的情况,劳动者应当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自己应该享受的合法报酬是什么样的,并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各方应加强对职场的监管,确保职场的公平与正义。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惩治不发工资发积分等违法行为。劳动组织和工会等机构也应积极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协助解决劳动争议,推动职场的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宁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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