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软环境” 提升发展“硬实力”

近年来,隆安县人民法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三项指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受理一审涉企纠纷案件1427件,结案1210件,解决商业纠纷耗时、民商事案件当天立案率、涉企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办理破产案件天数等各项指标均在南宁市12个县区法院前列。

法官积极开展涉案土地执行和解工作。

执行干警到养殖基地了解情况。

2023年2月,隆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启动护农绿色通道,及时就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开展执行和解工作,成功向一农业企业移交土地近600亩,使得该企业得以再次顺利流转土地开展春耕,实现复工复产;2023年3月,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千里之外的广东肇庆市执行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历经8小时的调解工作,促成案外人、在执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通过“以蛙抵债”的方式,既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债务人及案外人的财产权益。

隆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农福志:在办案过程中我院尊重契约自由,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依法平衡守约方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的诉求。

2023年,隆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异地执行行动。

2023年,隆安县人民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实结占结案数比为57.98%,实际执结率为42.81%,终本率为31.03%。首执案件12项指标,有多项数据居全市法院前列。

隆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军: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增强大局意识,彰显担当作为,提升能力水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实的措施服务企业,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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