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2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将于2月10日起施行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 通讯员 谢育利 卢明发)《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2项地方标准已于1月10日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将于2月10日起施行。

《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技术审查现场。周晔 摄

 据悉《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是由南宁市水利局提出,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共同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是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灌溉试验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制定。这2项地方标准自2022年7月立项以来,编制组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先后完成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预审稿》《送审稿》《报批稿》和《发布稿》。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技术审查现场。潘晓璐 摄

 《农村污水安全灌溉利用指南》发布后,将农村污水合理利用,既能满足农业种植对水的部分需求,节约水资源,又可减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水资源的资源化利用,为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奠定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的发布细化了南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要求,提高农田的产出能力和抗逆能力,促进南宁市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的高效、高质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罗宁 谢育利 卢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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