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不少市民都会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
南宁市上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蓝杰宇说:“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数量增加。在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会迅速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
2月19日,记者在县城走访时看到,很多居民小区都张贴有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传标语海报。从部分群众口中了解到,大家对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大多持认可态度,但是对于部分群众来说“无炮不成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年味”的体现,因此,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偶有发生。
市民黄爱娇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后,县城空气好了,街道卫生、干净了,火灾也消失了,挺好的,我支持禁燃限放。”
市民王晨曦说:“这几年回家乡过年,在县城很少看见有人放烟花了,空气质量变得很好了。”
为了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丰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对县城禁燃限放行为开展专项宣传、引导、整治工作,组建禁燃工作巡逻宣传组在舞龙队上街舞龙期间,与县公安局分组全程对各舞龙队不间断巡查管控,禁燃巡逻工作将持续到正月十五,发现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处罚。2月18日,根据《上林县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按程序对5名违反规定的居民进行行政处罚。
节假日期间,县公安局将派出民警在全县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发现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首先将进行劝解,劝解无效的,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视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据了解,自2019年上林县实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措施以来,县城区域内的空气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火灾事故的比例也在大幅下降。
南宁市上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蓝杰宇说:“自从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以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优良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请在政府审批的区域和时段内适量燃放烟花爆竹,并且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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