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隆安县司法局立足实际、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屏障。
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
个性帮扶暖心房,重塑自我走正道。矫正对象杨某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于2023年6月15日到隆安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同年杨某某与未婚妻发生情感纠纷,双方情绪极不稳定,后经司法所稳控、调解双方矛盾有所缓和。杨某某性格偏执,容易冲动、爱钻牛角尖,处事方法单一,隆安县司法局进一步排查研判后,安排广西司法厅选派民警朱志杰队长积极介入,通过数次采用心理咨询、构建沙盘等形式对杨某某进行心理疏导,让其认识到自身的性格问题,积极调整交往和人际方式,配合司法所的管理教育,心理和行为逐步得到矫正。
据悉,隆安县春节期间累计开展(社正矫正对象)集中教育10场次,教育151人次,开展走访排查85人次,重点约谈4人,发放排查问卷54份,训诫2次,通过以上措施,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守法意识,知晓了法律“红线”,对于预防和减少再犯罪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刘建华:近年来,隆安县司法行政机关通过“7个抓实抓好”,规范执法,持续发力,对我们县的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铺好回归之路,连续4年来我们县的社矫对象犯罪率为零。下一步,我局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为我县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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