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南宁市从落实待遇保障政策、医药服务和医药价格工作,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效等方面着重发力开展工作。
全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扎实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和生育保险政策实施,持续落实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三重保障待遇,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扎实推进困难群众依申请实施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对重特大疾病患病困难农村群众实施精准救助行动;探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水平,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产品,完善社会化长期护理服务资源供给配套政策。
大力做好医药服务和医药价格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供需对接,建立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沟通协调机制,畅通集采药品供应问题反馈收集渠道;加强医疗服务费用监管。
同时,进一步深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改革。纵深推进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快捷办”微改革。多渠道有序推进生育保险支付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OCR)与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全覆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新政策,完成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的遴选工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推进护理服务规范结果应用,优化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此外,探索设立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比例和门诊量占比下降目标考核。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付费机制,探索形成长效化的制度安排,从而加快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据悉,截至2024年2月29日,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54.7万人,以自治区下达2024年度城乡居民目标任务数579万人为基数,完成率为95.8%。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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