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思宁 通讯员 胥超)近期,西乡塘区组织“两违”监察大队、新阳街道在新阳四街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边阳二街45号正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建设。经核查发现该处建设人并未办理相关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西乡塘区立即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
经了解,该处违建当事人对楼顶铁棚进行拆除并用水泥重新浇筑,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工作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后,业主同意先停止建设,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建房。
下一步,西乡塘区将继续组织开展“两违”专项宣传活动,对辖区居民宣传两违知识,认更多的居民群众学习和了解房屋建设相关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合法合规建房。
【小贴士】
什么是“两违”建筑?
所谓“两违”,就是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
哪种情况属“两违”?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
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
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6.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
2.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进行建设的;
3.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
4.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已满,未依法办理续用手续或申办续用手续未获批准的;
5.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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