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市民宣传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知识。记者黄维业 摄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莫岚远 通讯员黄萍)4月20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兴宁区文明办联合在兴宁区中海九玺小区开展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月”文明养犬专项示范行动,向市民宣传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知识,共建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美丽家园。
现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兴宁公安分局民警及兴宁区文明办、兴宁区三塘镇那考河社区等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养犬温馨提示》《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等宣传资料,讲解文明养犬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倡导大家依法依规为爱犬办理登记,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和体检,外出遛狗使用牵引绳,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并妥善处理,增强文明卫生养犬意识,共同维护辖区环境卫生。
当天,不少居民带着宠物前来办理养犬登记证牌、免费接种疫苗。大家纷纷表示,会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做到文明养犬,共同保护环境卫生。“我们学习到不少文明养犬知识,今后会争做文明养犬人,也会教育家人文明遛狗。”市民郭英丹说。
兴宁区三塘镇那考河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周柳杨介绍,文明养犬工作是社区的一项重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会在小区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协助社区民警和物业处理养犬纠纷问题,现在社区氛围更加和谐了。
据了解,自2021年新修订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南宁市坚持“倡导科学养犬、弘扬文明养犬、强调依法养犬”的思路,通过开展社会宣传、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及便民服务等工作,养犬市民携犬外出主动系犬绳、主动登记、定期免疫等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汤洁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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