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好,马山县做实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传送党委政府的温暖与关怀,解决困难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坚持为医疗救助、就业帮扶、家庭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服务原则,马山县严格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马山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通过重要节日基层走访慰问与常态化联系相结合的方式,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宣传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政策,不断提高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知晓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岗技术人员加强文件精神解读,对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对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逐一识别、建档立卡。
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结合今年马山县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际,马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申请流程,即由困难退役军人个人申请,户籍地村(社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核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县公安局、发改局、医保局等部门核实申请人员中无失信黑名单、无接受过刑事处罚,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援助,雪中送炭。根据保基本、救急难的原则,给予及时援助,全力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关爱到位。林圩镇兴隆村退役军人覃先生,因新生儿早产,于2023年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治疗,治疗自费开支近10万元,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在得知通过封顶援助2万元后,泣不成声:“感恩政府关心和帮助,作为一名老兵,一定永葆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本色,发展产业,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找活路,不增加政府的负担”。古寨瑶族乡本立村退役老兵蓝先生, 2019年因脑瘤住院治疗后偏瘫,认定为“四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亲年老力衰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依靠民政A类低保补贴生活异常艰难。通过援助,安排了1万元,解决了该户生活的窘境。
据统计,截至2024年6月,马山县共落实对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15人,共计11.04万元,切实增强了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马山县将立足济难解困,创新帮扶方式,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关怀和帮助。(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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