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说 | 11岁男孩公路骑行身亡 谁之过?

8月11日,河北保定一男子带娃在公路上骑行,孩子不慎摔倒遭对向汽车碾压身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多个相关话题词冲上热搜。

据了解,男孩今年11岁,去年开始就在父亲带领下与成年人结队骑行。其父亲将骑行视频发布到网上后,曾有网友善意提醒不要跟车太近却遭到回怼:“跟你有关系吗?这种事还轮不到你管!”

视频显示,事发公路上不少机动车与骑行人员来来往往,骑行者偶尔驶出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高速混行。男孩所属的车队当时骑行时速高达37公里每小时,跟车距离也非常近。最要命的是,男孩此时已经明显体力不支,向父亲提出“慢点”却也未得到回应。

最终,悲剧来临。男孩在靠近路中心实线处摔车,倒向了对向车道……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事件中的家长,非但没有意识到种种行为的危险性,将孩子置于险境,还忽视安全提醒,只顾着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孩子身上。如此“玩火”,孩子出事太令人惋惜。

由于事发公路可能为未开放路段,责任分配尚未有定论,但这起事件已经能充分给所有爱好运动,尤其是骑行运动的人们,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生命在于运动。但失去生命,还谈何运动?你说呢?(周静)

出镜:云松

一审:李慧婷

二审:李斯维

三审:庞博


(作者: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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