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2024-09-20 18:26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相关设备、物品等综合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303南宁市红十字会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03002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文末附件)

第三部分: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7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69.85万元,增加10.10万元,增长5.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9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69.85万元,增加10.10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基数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7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9.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69.85万元,增加10.10万元,增长5.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70.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162.42万元,增加7.64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2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3.96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33.0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6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3.47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3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69.85万元,增加10.10万元,增长5.95%。其中:基本支出77.33万元,项目支出102.62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详细请看下表: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详细请看下表: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详细请看下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9万元,津贴补贴0.77万元,绩效工资35.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住房公积金4.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4万元,办公费3.0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2.18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3)资本性支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3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和明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加强;二是部门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预算绩效问责和激励制度还没完全建立绩效评价对于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收入来源,预算收支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努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二是实施以绩效导向的全面预算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完善、切合实际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强化对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资金使用实施考核、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反映各部门、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备灾救灾中心修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7.25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0万元,执行数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52.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按年度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编制文字表述不够细致,指标设置不够明确;二是由于预算额度上限问题,产出指标将面临不断缩减的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部门专项预算,提高分项预算的细化程度;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型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3)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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