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法治观念,提高履职能力,近日,青秀区刘圩镇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村委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培训会现场。通讯员 游克 摄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朱施蓓律师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法典》为授课重点,通过条文解说、现实案例、比方举例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的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权利及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具备的条件、职权”“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从细从实解读了法律法规的意义及实际作用,为人大代表、村两委干部及相关业务干部在如何处理化解征地、土地纠纷、更好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提供了法律指引,以此推动他们带头学好法、用好法,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切实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这次培训内容很实用,也非常接地气,只有不断丰富我们的法律知识储备,才能有底气去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刘圩镇人大代表、那里村党委书记覃其榜说道。
近年来,刘圩镇人大通过邀请“三官一员”进站点联系代表服务群众、律师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人大代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让代表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持续提升代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
下一步,刘圩镇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刘圩镇 黄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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