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红十字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 2024-12-07 17:05
  • 兴宁区红十字会 梁菲

12月4日上午,兴宁区红十字会与司法局、总工会等单位在路桥融创茂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兴宁区红十字志愿者通过现场解答、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相关普法知识。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画册和宣传品3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不仅加深了广大群众对“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印象,也让更多的人了解、知晓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积极地传播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下一步,兴宁区红十字会将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作者:兴宁区红十字会 梁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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