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武宣一男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被处罚!

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有些人竟生编硬造出耸人听闻的消息

一看吓一跳

再看是造谣

案情回顾

8月18日

武宣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

在工作中发现网民黄某某

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

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

“广西武宣县有一群人自称中国异能局的人,四处散播邪教”

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跟帖评论

经调查

该信息情况为虚假信息

系黄某某

为博取网络流量、吸引关注

捏造事实、故意制作并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郑重提醒

1.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信息辨别能力,面对网络信息务必保持理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武宣

(作者:平安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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