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函》(桂数函〔2025〕360号)要求,现公布《南宁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南宁市红十字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nnredcross.org.cn/zwgk/index.html)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人道救助、救援、救护、捐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等信息,不断提高红十字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红十字会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扣“三救三献”主责主业,重点突出,主要集中在救助、捐赠、权责清单、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动态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宁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制定《南宁市红十字会信息内容安全及发布审核保障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发审分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内容自查整改。定期开展部门网站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即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按照公众关注程度将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以图片、表格、音频、视频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及时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截至目前,我会网站、公众号总体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站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会机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明确各部室在政府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按照“领导把关、科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实行南宁市红十字会信息内容安全及发布审核保障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发审分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公开精细化准确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合法、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会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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