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普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系列简明问答(六)

  • 2026-08-08 18:02
  • 广西红十字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有什么新变化,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办法》对红十字会监督制约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健全监事会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建立救灾救助财产接受发放管理制度和捐赠财产的专项审查监督制度,对捐赠财产的接受、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设立社会捐赠资金专户,对捐赠款物实行专账管理;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接受、管理、使用捐赠财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办法》对红十字会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履行职责等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的监督。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办法》对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通过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等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办法》在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加强数智化技术运用,实现备灾救灾、人道救助、会员和志愿者管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提升红十字会服务管理效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动数字红十字会建设。

(作者:广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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