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思宁 通讯员 李佩霞)“十一”黄金周临近,出游购物、酒店住宿、外出聚餐等消费即将迎来高峰。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国庆期间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平安快乐出行,文明理性消费。
保持理性,避免盲目消费。面对国庆期间打折、满减、赠品等种种促销活动,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预算制定消费清单,避免盲目跟风或冲动消费。在办理推销预付卡时,消费者应先仔细核对预付卡的办理费用、有效期、使用范围以及退卡政策等,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擦亮眼睛,防范虚假宣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仔细甄别商家的宣传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如价格、品质、功能、生产信息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在景区购物时,要保持警惕,避免购买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要特别警惕,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之后,消费者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合理维权。
注意安全,谨慎选择旅游项目。国庆期间,消费者在选择旅游项目时,尽量选择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旅行团出行,尤其要警惕“低价游”“零团费”“负团费”旅行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费用、退改签政策等内容。消费者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对于高风险或刺激性的旅游项目,如攀岩、漂流等,应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假日。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或餐饮店,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对于散装食品或自制食品,要特别注意食品的保质期和存储条件,以免购买到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同时,也要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均衡,不要暴饮暴食,享受一个健康的假日。
如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虚假宣传、服务不当、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与商家、服务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李慧婷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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