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李异峰)记者昨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南宁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据悉,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南宁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自2023年11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10元调整为1990元。
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编辑:陈艳华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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