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市公租房24小时“不打烊”报名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公租房房源分配,方便群众参加公租房报名选房,帮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解决居住问题。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南宁市本级公租房采取24小时“不打烊”常态化报名、即时排序、即空即配的分配模式。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报名房源

本通告可报名的房源为南宁市本级公租房新建成可分配房源及周转房源,户型为单间配套、一房一厅、二房一厅。

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

轮候家庭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邕有家”等网络平台,查阅可报名公租房小区的具体情况。


二、报名规则

(一)报名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简称轮候家庭)。

(二)报名方式

自2024年5月20日9:00起,报名方式采取24小时“不打烊”线上常态化报名。

报名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邕有家”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附件1),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附件2)。

一个家庭只能报名一个小区一个户型,可变更或取消报名信息。

如轮候家庭的保障资格发生变化,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排序,轮候家庭需再次报名。

入围公示期间不允许变更或取消报名。

如轮候家庭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悉,主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就近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或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宁城投集团)各公租房服务站,由工作人员指导帮助按操作规程线上报名。线下指导时间为服务大厅、城投集团服务站正常工作时间。南宁城投集团各服务站地址如下:

1.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交通:可乘坐7路、609路、B127路公交车至仙葫农贸市场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2.南宁城投集团兴宁服务站(地址:兴宁区金川路5号昆仑苑6栋6-104号商铺)。交通:可乘202路、B82路、215路、20路、81路、22路、38路、66路、67路、75路公交车至金川大乌路口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3.南宁城投集团西乡塘服务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东路36号北湖苑9栋9-101、9-102号商铺)交通:可乘坐18路、38路、D12路公交车至安园北湖路口站下车步行约100米;或乘坐地铁3号线至北湖北路站D出口步行约400米,咨询电话:0771-2236333;

4.南宁城投集团江南服务站(地址:江南区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2栋2-103、2-104号商铺)交通:可乘坐610路到友谊洞岭路口站下车步行约250米;或乘坐96路、107路、D3路、W7路到那洪友谊路口站下车步行约700米;或乘坐地铁4号线于金阳路地铁站D出口步行约1.1公里,咨询电话:0771-2236333。

(三)报名户型标准

1.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2.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3.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4.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注:

一户轮候家庭只能报名一个小区的一种户型。轮候家庭可在入围前变更或取消报名,以每批次入围名单截止前的报名状态为准。


三、入围规则

轮候家庭报名成功后,按保障资格核准通过时间进行排序,因批量审核在相同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系统每日零时根据报名及优先配租资格审核结果自动更新排序,轮候家庭可通过登录“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查询排序情况。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可选房源及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选房,每批次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均按当批次可选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排序规则如下:

(一)排序规则

1.优先配租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材料,未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按正常轮候家庭排序。

2.同年度优先排序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A类(GZFA)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排序。

(二)优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规则

每批次优先配租家庭数占比不超过可选房源数的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可选房源数50%时,优先配租家庭直接入围选房,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可选房源数的50%时,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范围内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入围选房。超出可选房源数50%范围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

轮候家庭选择户型进行报名,一个家庭只能报一个小区一个户型。

轮候家庭可在入围之前变更小区、户型或取消报名。

报名成功后,申请家庭自动按照排序规则进入正常轮候家庭排序。

(二)优先家庭审核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在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交的优先材料进行审核。在优先审核通过之前,按照正常轮候家庭进行排序;审核通过后,按优先配租家庭进行排序;优先审核不通过的,按正常轮候家庭进行排序。

(三)自动匹配并公示入围名单

可选房源推出后,电脑自动将可分配房源与已排序的轮候家庭进行匹配,按1:1的比例生成公示名单。如轮候家庭少于房源供应数量的,轮候家庭全部进入公示。公示名单将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邕有家”公示5日,公示期间,入围家庭不得取消或变更报名信息。

(四)选房分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选房通告,并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应按要求参加选房。

(五)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成功的轮候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五、温馨提示

(一)若有新建成可分配公租房房源推出,将另行通知,届时轮候家庭可视情况变更报名。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通告、信息等均会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邕有家”发布。轮候家庭可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登录账号按要求报名。

本通告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解释。

附件:

1.公租房微信公众号新用户注册和登录(南宁住建、邕有家)

2.公租房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南宁住建、邕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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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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