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 活动的通知

  • 2022-12-29 11:39
  • 南宁市红十字会

关于开展2023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已连续24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市受灾地区重灾户、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等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我会决定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对农村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城镇下岗职工、“三献”困难家庭,以及因艾滋病、肺结核病等重大疾病返贫家庭以及全国、省、市、县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慰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策划送温暖活动方案,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慰问物资要符合贫困家庭或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

二、严格按照救灾物资发放流程要求发放送温暖物资,要有登记签收手续,并及时公布受益对象名单,以备审计。

三、要加强对红十字精神及本次活动的宣传,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红十字会的关爱送到困难群众中去。

四、我会筹备了一批用于此次送温暖活动的温暖箱(分配方案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根据本地实际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制定本县(市、区)送温暖的活动方案(包括我会下拨物资和本级自筹部分并及时上报。

五、请县(市、区)红十字会收到通知后上报温暖箱收货地址及联系人,收货后1周内上报物资收据(附件2)至我会救助救护部。

六、请县(市、区)红十字会于2023年2月17日前上报“送温暖”活动书面总结、发放照片、活动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工作报表。

联系人:杨启武

电话/传真:0771-2801090  13978731540

Email:nnhh2823933@163.com

附件:(点击文末下载)

1.2023年“博爱送万家”活动温暖箱分配方案

2.物资收据

3.2023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情况统计表

4.(表9)物资发放登记表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22年12月21日

(作者:南宁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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