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全面、辩证地梳理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对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作出了统筹部署,明确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各类公共突发事件仍呈现出易发多发态势,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责任重大、不容忽视。立足于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务必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重点方向,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扛起“防范化解市域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解决人民的安全需求,实现为民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领导和推进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立场,其核心要义在于积极回应并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需要和安全发展需要。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务必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复杂多变,全方位统筹解决好发展与安全的问题。要重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需要,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重点提高针对社会危害大、影响范围广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第一时间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重视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需要,深化推进公共安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公共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治措施,以更加完善、成熟的制度安排,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重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加快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步伐,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良性运转。
坚持部门联勤联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治理体系,实现系统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治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覆盖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必须从政府职能落实着手,压实部门的公共安全治理责任,构建纵横联合、联勤联动的大安全大应急治理体系。要建立公共安全专项责任清单,明确细化党委政府领导、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公共安全职能责任,优化整合部门间重合、交叉的职能权限,明确界定交叉权限的管理范围,补充公共安全体系中部门监管的真空地带;要建立部门联勤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家能源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措施部署、协调沟通、联合执法等制度安排,提高公共安全监管效能;要针对影响市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逐一梳理城市公共安全各类重大案件、事件并制定联动合作方案,共同研究处置办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实现长效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紧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导向,将市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贯穿于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推进从注重事中管理、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要紧盯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和潜在风险领域,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落实“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的执法工作闭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实施经常性提醒、常态化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完善各级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队伍、保障物资、辅助工具、技术手段的组织、调度、补充、储备等常态化应急预备机制,强化应急指挥、救援救灾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有序、联动融合的大应急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应用,打造公共安全智能防控新模式,实现智慧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加强新一代信息科技手段在公共安全治理领域的创新应用是推动新时代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升级的重要路径。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应着重深耕5G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云技术等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与推广,积极促进城市公共安全智能防控能力提升。要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城管综合执法、治安防控、交通运输、信用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拓展公共安全行业监管平台的智能管理功能,全面涵盖实时监测、信息查询、分析决策、预警预报、应急处置、联动执法、社会参与、诚信惩戒等应用功能。要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和“智慧安防社区”建设,完善视频监控体系,鼓励和支持小区物管开发智慧物管平台,为小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安全需求服务。要完善公众参与的数字化平台,建立贯穿于“上报、核实、指派、处理、反馈、公开、奖励”全过程的数字化服务闭环,促进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感知及时、反应迅速、处置快速”的公共安全智慧治理模式。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群防群治的公共安全治理格局,实现协同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公共安全治理人人有责,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更需人人尽责。全面推进市域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要强化制度引导和激励措施,协同发挥政府、社会、公民多方主体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各方参与的效能最大化。要营造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城市公共安全政策法规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履行公共安全监管义务。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理顺公众参与决策制定、风险评估、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为公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参与通道。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相关服务,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和平台优势,针对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城建、市政、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等各个行业的公众服务需求和政府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补充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服务空缺。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梁瑜静(作者单位:南宁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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