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冯云)2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作为全区唯一由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南宁总规》)在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预审后,于2023年2月11日正式报送国务院审批。

《南宁总规》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协调保护与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的空间政策,是南宁市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

《南宁总规》编制工作于2019年8月正式拉开序幕,印发《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总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实施监督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上而下统筹,为《南宁总规》编制给予有力指导。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运用大数据、云服务、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基本建成了全市“一盘棋”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及时汇总更新林业、矿产、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交通等各级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数据,同步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进行校核比对,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了信息化平台,为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在市级总规编制专班的统筹指导下,交通、住建、市政园林等部门深度参与《南宁总规》编制工作,同步推进支撑《南宁总规》编制的32个专题研究、49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开题阶段就明确总规支撑性内容、时限、成果更新入库等要求,切实推动“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期间,市级总规编制专班召开专题会议300余次,将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共5大类23小类1210个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清单,并通过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解决各专项规划之间空间冲突、矛盾的问题,坚持了国土空间的“唯一性”,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卢超


(作者:黎兆齐 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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