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电(特派记者龚文颖 陈贻泽)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在驻地召开小组会议,分组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刘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蓝天立,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广西代表团副团长刘小明等参加所在组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六个决议草案,代表们一致赞同。
房灵敏、周异决、方春明、董经纬、李海生、邓秀新、黄俊华、黄海龙、茅仲华等代表参加所在组审议。李康列席会议。
编辑: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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