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隆安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县政府大院门前小广场举行,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广投燃气公司等单位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现场。黄熙 摄
启动仪式上,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隆安县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市场安全;集中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加强各职能部门协作,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进一步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敢于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黄熙 摄
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单位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进行答疑解惑、辨别商品标识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知识,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活动现场。黄熙 摄
活动中,相关单位还开展了“‘邕’有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宣传,向群众普及金融知识,讲解如何辨别钱币真伪,增强防骗能力和意识。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做“冤大头”。
隆安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 黄艳虹:如果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 ,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调解,第二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第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去年隆安县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相关案件227件,罚没款144.7万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59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有效打击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隆安县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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