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隆安县医保局组织召开隆安县“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工作推进会,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及17家定点医疗机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共35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工作相关文件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医保经办、数据报送等工作开展培训,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门诊、住院结算数据的报送工作,并现场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相关费用结算和数据报送工作,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务必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财政补助资金应报尽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按根据工作职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和审核把关,统筹推进“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参保患者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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