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那桐人民法庭:依托“那”文化 打造“那乡那法庭”名片

隆安县是中国“那”文化之乡。“那”(壮语:na),意为“田”和“峒”,泛指田地或土地。隆安县人民法院那桐人民法庭依托“那”文化,结合“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打造“那乡那法庭”名片,着力解决涉“那”案件,更好服务“三农”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那桐法庭下辖那桐镇、丁当镇、华侨管理区,辖区人口12万人。近年来,涉“三农”案件占比达60%以上。为此,那桐法庭主动顺应形势,转变司法理念,聚焦因“那”产生的矛盾纠纷,出实招、解难题,擦亮“那”文化之乡的司法为民底色。

诉前联调土地纠纷案件,盘活土地资源

近年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率高等因素导致涉农土地纠纷逐年增多。那桐法庭坚持“诉前联调”模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寻求土地纠纷最优解。2022年,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260余件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盘活土地1600余亩,以法治力量助推当地特色农业发展。2023年3月10日,那桐法庭联合丁当镇政府和丁当司法所,成功诉前联调涉及180名农户、1924亩土地的系列合同纠纷,当天所有农户均拿到相应租金共计150多万元,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普法之花绽放田间地头,促进民族团结

那桐法庭坚持巡回审理常态化,将“那”法庭搬到果园、田间地头,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就地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那桐法庭把涉“三农”案件的庭审搬到事发地,就地开庭调解共计20余次,受众1000余人,让普法之花开遍辖区各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巡回审理的一起红江橙买卖合同纠纷,实际购买人王某是外地人,不便来回奔波,庭审结束后,法庭积极组织原告、王某及被告进行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审判工作更贴近基层群众,促进当地民族团结。

法院调解平台助力解纷,减轻群众诉累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法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请调解员”模式,合力化解“三农”纠纷。如诉前成功调解涉及丁当镇森岭村41户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及时将案涉的100亩土地归还农户,实现司法服务高效便民。2023年以来,那桐法庭共运用上述模式对12起涉“三农”案件出具“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以最快速度、最优方式化解承包人与农户的矛盾,既减轻群众诉累,又让“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获得群众好评。

下一步,那桐法庭将以“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不断完善法庭软硬件建设,加强法庭文化建设,继续做好司法服务“那”这篇文章,将开展涉“三农”司法审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法庭工作重点,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打造一张独具特色的“那乡那法庭”名片。

(作者:李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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