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监管显温度!南宁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信用监管工作获肯定

近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信用监管工作会在南宁市召开。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李本福以“柔性监管显温度 信用提升助发展”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22年,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扣商事制度改革纵深发展的新形势,发挥信用监管在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柔性监管,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包容的发展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探索创新

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区率先制定《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干措施》,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事后列异列严向侧重事前教育引导与事后列异列严相结合转移,避免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以柔性监管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在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过程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综合考虑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示信息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企业公示的轻微差错信息、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定性为公示信息轻微差错行为,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转而采取先行告诫、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指导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列入异常名录而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2022年,南宁市共有9519户市场主体可享受免列异措施。

坚持宽严相济

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信用监管震慑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且情节较严重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处罚。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罚款38万余元,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实施弹性政策,为企业纾难解困,共渡难关。2022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决定给予适当延展期。在延展期内,凡主动补报2021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最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规范成长。

聚焦正向激励

提升市场主体自主诚信意识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打造一批重信履约、守法经营的“诚信邕商”品牌。2022年,南宁市共有844家企业获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同比增长29.9%;共有531家企业获2021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同比增长68.6%。同时,加大信用修复工作力度,对符合信用修复情形并提出申请的市场主体加强指导,及时修复信用。2022年,南宁市开展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8.99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111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256条。

下一步,南宁市将不断优化信用监管手段,进一步深化轻微差错免列异措施,探索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协同修复”机制,解决企业一处处罚信息,两处申请、重复修复等难题,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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